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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准的军礼
作者:孟滨卿  发布时间:2011-07-01 09:41:28 打印 字号: | |
  一个标准的军礼,一声响亮的口号……..从武警到法警,他以军人的朴实和憨厚,军人的执着和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忠诚履职,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业绩…….他,就是云龙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历年度优秀工作者陈超警司。

  他像军人一样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十多年的武警部队生涯,五年的司法警察职业,练就了他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因军事技能娴熟,工作成绩突出而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更始终谨记军人的使命,听从组织指挥,投身到法院工作中。 

  他像军人一样恪尽职守、忠诚履职。2006年以来参加提押2000多人次,值庭1000多次,参与执行案件500余次,送达各类法律文书200余件,参加重大保障任务40余次。他始终谨记军人的职责,凡是押解、看管、值庭、执行,都积极参加,走在前面,在平凡工作中作出不平凡的表率,确保警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他像军人一样坚忍不拔、持之以恒。按照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的要求,他带领他的战友们,严格按照作训方针,细化年训计划,加强擒拿格斗训练,坚持每天5公里长跑,提高体能和技能,为警务保障和机关安全提供良好服务。每次警务活动,他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每一道环节的落实,使他带领的团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优秀队伍,并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08年中国南部地区遭受严重的雪灾。陈超同志此时正在云南、贵州等地出差,协助我院执行局执行扣押任务。面对恶劣的灾害性天气,在高速公路全线封闭的情况下,陈超同志仅仅凭借一张1:500万的中国地图带领同志们穿省道、翻雪山,最终胜利的将扣押车辆安全扣回。此次行动展示了陈超同志过硬的军事素质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成为我院扣押工作的成功典范。

  从部队转业以后为了干好法警工作,陈超同志虚心的向身边的每一位同志学习,脚踏实地的完成好每一件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为了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陈超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经过努力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

  他像军人一样淡薄名利、无私奉献。因工作需要,他经常放弃公休假和探亲机会,身体力行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并能带病协助业务庭完成执行工作。他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的自我约束、真诚的待人态度、出色的工作业绩、不争名利的军人境界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2008年10月,在“江苏省司法警察阅警”活动中,陈超同志担任徐州中院法警支队“应急棍术”科目的教练员。为了搞好这次活动,陈超同志不顾刚刚生产的妻子,放下了出生仅仅5天的孩子。全身心的投入到此次训练活动中去,在封闭集训的日子里,他精心组织、严格施训,最终“应急棍术”科目在全省阅警活动中取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为徐州中院支队赢得了荣誉。

  “穿上这身警服,敬一个标准的军礼!”就是这样的人生信仰,激励着他在多年的从警生涯中,时刻以一名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锻炼自己,塑造自己。用热血谱写忠诚,用生命擦亮警徽。展望新的征程,光荣仍在续写,在“我是一个兵”这首嘹亮的军歌声中,陈超警官在继续谱写着他的精彩的人生华章。
来源:法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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