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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晨报》:受雇帮网店刷“信誉”掉入骗局被坑4.8万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14-12-19 14:53:36 打印 字号: | |
  不用上班,坐在电脑前帮网店刷信誉给好评,动动鼠标就获取丰厚报酬。这样的“美差”让徐州女子刘丽(化名)动了心,她接了一单代刷网店信誉的生意,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多次购买游戏点卡的任务,不但没拿到佣金,还把自己的48000元钱给“刷”飞了。报案后,涉嫌盗窃的王某被抓获归案。昨天,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48000元“飞”了

  2012年12月29日,刘丽上网时无意看到一则招聘兼职的广告。“网上兼职代刷信誉,轻松赚钱。”广告称,不用上班无需出门,只要坐在电脑前帮指定的网店 “刷信誉”,动动鼠标就可获丰厚佣金。这样的“美差”让刘丽动了心。

  刘丽通过QQ和对方联系上了。对方告诉刘丽,“你的任务,就是在网上给一家销售游戏点卡的淘宝店铺刷信誉、刷业绩。”具体流程,就是在淘宝网上拍下这家店铺的游戏点卡付款后给好评,卖家看到好评后不仅会归还货款,还将按照一定的比率发放佣金。

  “刷的次数越多、金额越大,赚取的佣金也就越多。” “基本上每天都能赚100元左右,一个月轻松拿3000元不成问题。”对方言辞凿凿,不断抛出诱饵,刘丽信以为真。

  刘丽拍下了那家淘宝店铺里的游戏点卡。期间,对方一边催促刘丽不停地购买游戏点卡,一边许诺将支付高额佣金。

  自2012年12月29日晚至12月30日,刘丽分数次支付了48000元用于购买游戏点卡。当完成了对方指定的任务,刘丽索要退款和佣金时,对方表示:“你把购买的游戏点卡卡号和密码发来,统计业绩,好计算佣金。”

  毫无戒备的刘丽照办,但却没有收到对方退回的购物本金及承诺的佣金。刘丽联系对方要求退款时,对方却“消失”了。刘丽转而向淘宝卖家索要退款,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请人“刷信誉”。

  代价太大了 很后悔

  接到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配合技侦手段,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去年4月份将其抓获归案。

  王某,福建人,小学文化,经营茶叶生意的个体户。到案后,其对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这起案件在云龙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某将刘丽购买并发送给其的游戏点卡卡号和密码盗卖给他人从中获利。因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责。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有个幸福的家庭,有个可爱的女儿,他本人也有一份正当的营生,没有前科,为何走上违法的道路?王某对这个问题不愿多说,只称这是从网上学来的招数。

  检察官表示,根据其之前对警方以及检方供述,王某虽然算是个体经营户,但在城市购房,面临经济上不小的压力,这或许是他走上违法道路的一个因素。

  “代价太大了,很后悔。”在和记者进行简短的对话时,王某一直低着头。法官表示将择日开庭再审。

  调查:此类信息网上很多

  记者以“兼职”“刷信誉”等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发现网上此类兼职信息比比皆是。不少网站打出“代刷网店信誉可赚高薪”的口号,声称此类“兼职”对工作经验及学历无任何要求,称只要有电脑能上网,懂得网购就可以。

  法院人士表示,不法分子往往假冒购物网站的店主或代刷信誉的中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代刷信誉为名,以向“刷客”支付佣金、返还货款为诱饵,借机实施诈骗犯罪。在事主购买后,不法分子会要求事主告知账号和密码,获得账号和密码后便立即消失。

  这类用虚假交易方式“刷信誉”的行为本身就是商业欺诈行为,在淘宝网上是被明令禁止的。淘宝网客服人员表示,一经发现会员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冻结账户永久不能开通。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