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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帮一把,愿你早日安家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4-12-19 14:57:07 打印 字号: | |
  为了一套房,父子闹上法庭,这在生活中并不鲜见的案例,在徐州云龙法院的法官调解下,却呈现出不同以往的结局。案件执行后,原被告双方都得到了合理的安置,他们面对法官都流下了感谢的泪水。

  刘成与刘斌是一对父子,父亲年近八旬。2006年11月,儿子刘斌出资10700元以父亲刘成的名义购买了父亲单位租给其父的房屋,后刘成因为年老欲要回房居住让儿子迁出,刘斌以其出资购买该房为由拒不迁出,老父只得向徐州云龙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迁出房屋。

  但判决生效后,却没有履行,刘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又走访了申请人刘成夫妇。法官发现,两位老人现在居住在一栋已有六十多年历史的破烂旧楼房中,房间不足20平方米,老人年事已高,上下楼梯十分不便。见此情景,执行法官心急如焚。

  承办法官加快了进度,多次找到被告单位工会,让其协助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仍不予配合。法官又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所在街道委员会,协同单位工会共同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依然不予理会。

  就这样,执行法官在单位工会、街道居委会、拆迁办和被执行人的住所之间来回跑了三十余趟。被告的态度仍是十分坚决。

  在执行中,细心的法官发现儿子刘斌也有苦衷,他是徐州某机械厂的老员工,因为长期从事电气焊接,已患尘肺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每月仅靠单位补贴的510元生活,如果没有了房子,他们一家就无法生活。

  了解双方的情况后,执行法官认为,双方都存在实际困难,一味强制执行并不可行,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执行局局长华凤安当即表示,要充分考虑双方的难处,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弥合亲情。之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法院已经依法作出的判决,若其拒不执行,法院不仅可以强制执行,而且还可以因为拒不执行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法院积极与街道委员会协商,共同协助被执行人申请到一间政府廉租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意识到若再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同时法院为其申请的廉租房也解决了今后的生活难题,于是主动从涉案房屋迁出。最终,在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一家人之间的矛盾消弭于无形。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