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公开 打造阳光法院
——云龙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季芳 通讯员 徐云轩 李松
自2012年以来,徐州云龙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便民、为民、利民为主线,从逐步提高法院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入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
该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程,逐步实现审判全程公开,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每个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围绕三个环节深化公开内涵
立案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前移。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开通短信告知平台,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排期开庭、变更合议庭成员等办案重要节点信息,同时将当事人的意见及要求及时反馈至承办法官;设置“导诉台”,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以及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约见法官、答疑解惑;设立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提供诉讼指导、网上立案审查、预约法官、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电子卷宗查询等服务;在立案大厅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各项作风纪律规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庭审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普通民众均可参与旁听;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并给予耐心的解答,力求胜败皆服;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定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以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并由审管办对上网情况定期通报。
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题。积极筹建阳光执行大厅,实行网上拍卖,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局长、案件承办人的联系电话,避免“暗箱操作”;严格实行听证制度,对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其他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终止或终结执行的申请,均举行公开听证,2012年至今,该院已召开听证会45次,不仅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而且有力推进了司法公开。
打造三个平台拓宽公开渠道
建设科技法庭。依托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全程“三同步”,全院17个科技法庭均实现了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其中一个标准型科技法庭还启用了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可以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直接对案件庭审进行实时观摩。
开展庭审直播。依托中国法院网及中国徐州网的网络直播平台积极开展庭审直播活动,精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案说法,2012年至今已组织网络庭审直播4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新开通新浪网政务微博,对庭审直播案件同步进行微博直播,拓展了司法公开的渠道。
开展法院开放日。该院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院参加,2012年至今,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少年维权及犯罪预防、涉军维权保护等多个主题,该院共组织了开放日活动十余次,来院参与群众达1000余人。
强化三个监督提升公开质量
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建立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催办督办、通报制度,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和质效意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议制度,每月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评查,每两周组织干警旁听、评议庭审,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对内设机构和干警的工作质效情况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作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强化人大、政协监督。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主动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物资装备建设的重大事项;积极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参加释法答疑,2012年至今,该院共组织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200余次,旁听人数达900余人次;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指导、个案沟通”等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逐项逐条加以落实。
强化人民群众监督。2013年,该院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共聘请201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并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座谈、业务培训、观摩庭审等活动;同时该院还聘请了党政机关的相关领导担任行风监督员,随时对该院窗口单位及审判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的范围和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