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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晚报》:被控网上卖枪支配件 男子当庭翻供
作者:孙鹏  发布时间:2015-08-12 14:47:55 打印 字号: | |
  被控网上卖枪支配件 男子当庭翻供

称公安机关鉴定结果出来前,不知道他们在家中查获的东西叫弹匣;公诉机关认为,在庭审中翻供并没有合理的理由,自相矛盾,不应采信

本报讯(记者 李梦琪 通讯员 孙鹏 李铁林)广西男子韦某被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通过网络购买枪支弹匣配件,组装后对外出售,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昨日,云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韦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在五金店买的物品,不知它是弹匣,买这些东西,是为了存放人造宝石的毛坯料。此案将择日宣判。

 A、行动 广西男子家中查获191个弹匣

 2014年2月,云龙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一徐州市民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铜套。民警发现,发货方的淘宝账号为“君首信”。该账号网页上,上传了弹轮照片以及其他枪支配件的链接。通过侦查,2014年5月,云龙公安分局民警远赴广西,在韦某家中将其抓获。民警在韦某住处查获弹匣191个、铜套86个。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弹匣为枪支主要零部件,即枪支专用散件,可折算成套气步枪6支。

 韦某在审讯中交代,民警在他家中查获的物品,均是他所有。韦某回忆,民警当场查获了铜套、弹轮、螺丝、密封圈等物品,铜套是在他私家车后备箱中查获的。

 B、销售 淘宝网开账户 客户遍布全国各地

 韦某在公安机关的审查中供述,2013年6月,他在淘宝网开通名为“君首信”的账户,用于出售枪支配件。在淘宝账户上,韦某上传了装铅弹的黑色弹轮照片,4种弹轮的尺寸图片,还有铜套标价。图片是韦某从网上论坛下载的。产生卖枪支配件的想法,也来自该论坛。韦某称,他在论坛上看到很多人想买气枪弹轮,便产生了自己做气枪弹轮销售的想法。韦某说,气枪弹轮是用来装铅弹或钢珠,铜套是装在气枪枪座上固定弹轮用。而气枪弹轮由齿轮壳、亚克力盖板、弹簧、螺丝、固定用的小钢珠、齿轮、卡销等零件构成。韦某发现,弹簧、螺丝、小钢珠、卡销在网上可以直接购买。但齿轮、齿轮壳、亚克力盖板在网上买不到。韦某便到论坛上下载了这三种东西的尺寸图,在淘宝上找了两家数控加工商定做。为何找两家数控加工商?韦某说,他担心加工商盗用他的图纸,自己加工赚钱。购买气枪弹轮配件后,韦某有的进行组装后出售,有的直接将成套的配件发货。韦某将商品名称命名为“奔腾B50铝型材恒压阀”、“B50 蛋轮分器”、“ B50 铜套颗粒粮食喂食器”,还起了多个名称,与上述名称差不多。韦某还交代,网店中命名的“B50BB弹齿轮盒”是指气枪弹轮,“止逆阀”指铜套。韦某说,网民在淘宝网搜索“恒压阀”、“弹轮”、“铜套”的时候,就可以搜索到他的店铺。

 根据韦某的销售记录,商品收入总额为17万元左右。韦某称,扣除其他收入以及开支,他销售铜套和弹轮的收入约10万元。韦某还交代,他通过快递寄送枪支配件时,会和快递人员说,他寄送的是铜配件和铝配件。购买韦某弹轮和铜套的客户,遍布全国各地,有江苏、广东、安徽、四川、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网民。但韦某说,他没有在网上买过或卖过整枪。

 C、公诉 韦某被控“非法持有枪支”

 2014年6月27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韦某。因案情重大,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期间,两次将案件退回云龙公安分局补充侦查。最终,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以韦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云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称,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韦某非法获取气枪零部件,组装弹匣,并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对外销售枪支配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韦某表示,他对公诉机关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内容以及被指控的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他想要申请重新鉴定。

 韦某说,他所持有的物品,有一些缺少其他东西,不能组装成有用的弹匣。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弹匣数量达不到191个。韦某的辩护律师也对鉴定意见、折算的气步枪数量及弹匣在枪支中起到的作用有意见。

 D、庭审 当庭翻供,称“弹匣”用于存放宝石毛坯料

 但在随后的庭审中,韦某当庭翻供。他称,公安在抓获他的当日,查获的物品有铜套、螺丝、弹簧、亚克力塑料板等物,这些物品都是从网上的五金店铺购买的。他所买的东西都是普通的五金配件,用于存放做人造宝石的毛坯料。而铜套属于一个气流导向、转接作用。“公安机关鉴定结果出来前,我不知道他们在家中查获的东西叫弹匣。”韦某说,他看到公安机关的鉴定意见书上写的“弹匣”,才改口称弹匣的。

 对此,公诉人询问韦某,公诉机关提审他的时候,他的供述以及“弹匣”是在网上下载的尺寸图,找两个数控加工商做的情况,是否属实。韦某说,他在提审中说的是实话,从网上找数控加工商定做东西的事情也属实。但韦某依然称,他定做“弹匣”,是为了存放人造宝石的毛坯料。

 韦某表示,他购买的都是“弹匣”散件,然后自己组装,大概两百个。韦某表示,他家中有宝石毛坯料。但公诉机关表示,公安机关没有在韦某家中搜到宝石毛坯料。对此,韦某辩称,宝石毛坯料很小。他用普通的扳手,就可以组装“弹匣”。组装好之后,如果想用的好一些,还需要处理一下。他称,没打算组装成枪支。网上出售铜套,是用于粘贴二氧化碳水管,在水族箱也可以用。韦某说,他也不知道气步枪有没有“弹匣”这个组成部分,他在电视上看的国家运动员的气枪也没有“弹匣”。韦某在淘宝上销售的主要是齿轮壳、水草、铜套、弹簧、螺丝。为何水草会以配件的名称销售?韦某称,他以拍水草的形式卖配件,主要是为了刷信誉。

 E、回应 公诉机关:韦某的翻供自相矛盾

 主审法官提问韦某,对于公诉机关认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名有无意见。韦某表示,如果他持有的这些东西,鉴定出是气步枪的组成部件的话,他认罪。

 对此,公诉机关出示了韦某的供述、相关物证、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意见、电子数据等。韦某和辩护人均无异议。主审法官认为,韦某对除鉴定意见之外的证据无实质性意见,证据均予采信。对于鉴定意见,法官表示,待合议庭合议后予以认定。

 公诉机关认为,韦某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中称,明知这些东西就是使用在枪支上的“弹匣”,在庭审中翻供并没有合理的理由,自相矛盾,不应采信。

 而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涉案枪支弹药鉴定由地市局负责,本案鉴定机构是徐州市公安局,是合法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具有鉴定资质,鉴定程序合法,内容客观。韦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韦某庭审中翻供,无理辩解,建议在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之间量刑。

 韦某和辩护律师依然表示,对侦查机关委托鉴定的枪弹鉴定书的结论存疑。但在最后陈述中,韦某称,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淡薄,走到了这条路。如果他持有的物品属于气步枪主要组成部件,他认罪服法,愿意接受法院判决,请求宽大处理。

 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