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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云龙制定三类“保证书”促进诉讼诚信
作者:刘 宇 褚艳萍  发布时间:2015-08-12 14:52:1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为防范诉讼中的虚假陈述及虚假代理等不诚信行为,徐州云龙法院贯彻落实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拟制了《证人据实陈述保证书》、《当事人据实陈述保证书》、《代理人真实代理保证书》,载明当事人、证人应据实陈述,诉讼代理人应真实代理,以及虚假陈述、虚假代理的法律后果等,并附相应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