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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云龙区委肯定司法改革试点
作者:贺秀风 赵娇娉  发布时间:2015-09-24 15:00:33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贺秀风 赵娇娉) 近日,徐州云龙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获得云龙区委书记韩冬梅及区政法委书记夏春辉肯定批示。韩冬梅在批示中说:“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勇于探索,积极作为,成效显著。希望全区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区法院也要再接再厉,继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夏春辉在批示中指出:“区法院在市中院指导和区委领导下,领全市法院之先,率先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值得肯定。希望区法院再接再厉,深入推进改革,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具有可操作、可复制、可行性的试点经验。”

  自2014年2月以来,徐州云龙法院围绕“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目标,不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以来,审判质效得到了明显的提升。2014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880件,审执结9535件,同比分别上升15.67%和20.24%。2015年1-8月,共受理各类案件7257件,审执结6243件,同比分别上升10.57%和8.5%。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