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 燕 赵娇娉)近日,徐州云龙区法院魏燕、康磊编写的《苏向前诉徐州百鑫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百惠超市分公司、徐州百鑫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案》以及杨平华、薛传耀编写的《廖彭城、唐某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两篇案例被《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丛书收编。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通过对全国各地法院推送的万余件典型案例严格筛选,每卷精选70余篇案例进行分类编排,予以出版。
该院此次登载的案例,是业务庭和研究室一起按照报送年度案例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论证、修改和完善,从而使报送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这是该院首次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刊登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