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孙盈 通讯员 刘宇
“感谢云龙法院的法官们主持公道!”给孩子办完出院手续后,驻徐空军某部队军人黄某激动地紧紧握住法官的双手,久久不愿松开。
原来,黄某爱人在我市某医院住院生子,新生儿在无菌病房住院治疗期间受感染,夫妻二人认为感染是由于医院过错造成,并可能造成后遗症,与医院产生纠纷。至起诉时,孩子已住院达357天,双方矛盾激化。云龙法院受理该案后,邀请部队领导共同参与调解,让黄某真切感受到法院司法拥军的真情实义。经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也顺利办理了出院。
近年来,云龙法院紧贴基层官兵的利益诉求,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开展司法拥军工作,切实为官兵排忧解难。2016年,该院司法拥军工作入选徐州市十大法治事件,该院同时被授予全市拥军拥属工作先进单位。
贴实际 司法拥军建章立制
“广大官兵的热切需求就是云龙法院司法拥军的任务。”这是云龙法院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云龙法院辖区驻军多、官兵基数大,从军事院校到边防站点,从现役部队到预备役官兵,司法需求各异。对此,该院开展专题调研,以“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共筑和谐法治家园”为主题,与辖区21家驻军单位共同谋划拥军方案。
在司法拥军过程中,驻徐某院校政治部主任提出:“我院的官兵均来自大专院校,对法律知识需求更高,能否定期请法官们来院授课,通过案例等具体方式帮助我们提升官兵的法律素养?”面对各驻军单位的热切需求,云龙法院全面修订《云龙法院司法拥军实施方案》,细化司法拥军服务计划,丰富活动形式内容,全面提升法官司法拥军的意识和整体水平。
如今,云龙法院倾听基层官兵呼声,已全面建立起立体的联络网络,官兵维权机制长效化;涉军案件司法服务制度化;普法宣传军地互动常态化。
办实事 涉军案件“三优先”
“为军人排忧解难真情实意,解决涉军案件不遗余力”,驻徐某部雷达团士官张某给云龙法院涉军案件合议庭送上了写有上述内容的锦旗。
张某因相邻权纠纷诉至法院要求楼下邻居排除妨碍拆除安装在其窗下的空调外机,双方邻里关系紧张。案件立案时,张某突然接到一项重大的雷达测绘保障任务。在了解该情况后,为使张某安心测绘,保障军事任务圆满完成,法院紧急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指派民一庭庭长承办,承办人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勘验并联系相关物业公司到场配合,就地组织双方调解,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当天下午双方即握手言和。张某得以安心奔赴征程并圆满完成任务。
军人服役期间,受部队的严格管理,如果其家中“摊”上了官司,又在短时间内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对部队的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云龙法院在涉军案件上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该院还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加强对涉军案件的调处工作;实行涉军案件全程跟踪制度,特别是涉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优先执行,并力求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以确保案件执行到位。为畅通涉诉案件军地联络渠道,该院还在辖区驻军单位建立了20个司法拥军联系点,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维权联络员”,开通“军营答疑热线”,设专人协调全院的涉军案件,定期向区双拥办公室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重实效 普法宣传“下菜单”
“我们走进军营,就要给官兵带来实实在在的收获,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云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桂晗的话掷地有声。
对于官兵的民事法律需求相对较多的问题,云龙法院开出了一张司法拥军“菜单”——每次进部队讲座前,对涉及婚姻、继承、宅基地、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借贷、保险等官兵广泛关注的课题,法院都会指定资深法官进行宣讲,真正实现了“你点题,我来讲”的服务模式,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作秀。从2013年全市唯一一个“共产党员拥军示范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成立,到2015年云龙法院司法拥军(徐州舰)服务站揭牌,云龙法院司法拥军立体网络体系日臻完善。云龙法院司法拥军工作以实效为本,走出了亮点,走出了名气。
2018年12月17日,驻苏部队人大代表李克让、屠金仕、孙湛修、周道雷4位将军到该院指导工作,从“讲政治、固长城、正导向”3个方面对云龙法院的司法拥军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2018年12月31日,该院司法拥军工作被推荐参选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
漫漫拥军路上,法官们将继续阔步前行,浓情续写“司法拥军”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