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4)案款外发公告10号
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案款发放流程,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附:执行案号:(2024)苏0303执292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成鑫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州招盛置业有限公司
案外领款人:刘俊成
拟发放金额:2441.00元
负责人:程晓岳
联系电话:0516-67663070